11月1日《焦点访谈》播出十四期系列节目“奋斗”新的伟业,新征程上党旗飘扬,审议通过《中国共产党章程(修正案)》
十九大党章(修正案)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,总纲部分明确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,指出要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,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,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,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。”
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,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。毛泽东同志始终高度重视纪律建设,井冈山时期亲自制定“三大纪律、六项注意”,在西柏坡时又提出了“加强纪律性,革命无不胜”的著名论断。改革开放之初,邓小平同志就反复强调,我们党要团结和组织起来,“一靠理想,二靠纪律”。进入新时代,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“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”。在我们党九十六年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,纪律建设始终同党的事业发展相伴随,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,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,中央纪委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,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。坚持纪严于法、纪在法前,实现纪法分开,全面加强纪律建设,实现由“惩治极少数”向“管住大多数”拓展。将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课程,印发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忏悔录,剖析典型案例,发挥警示教育作用。各级纪检机关从职责定位出发,既注重坚决惩治腐败,也注重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员的言行,加强日常监督执纪,严肃了党的纪律,纯洁了党的肌体。
把握“树木”与“森林”关系,运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。从线索处置、谈话函询,到初步核实、立案审查、审理报告,坚持用党章党纪衡量,用纪律语言描述。这些工作成果和实践经验,为纪律建设理论丰富发展提供了现实依据。